河南洛阳 偃师支行李村分理处迁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3-06     浏览:127    
核心提示:一、项目名称偃师支行李村分理处迁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二、项目概括招标编号:ABC-HNLY-2021019项目概况:偃师支行李村分理处网点
 一、项目名称

偃师支行李村分理处迁址装修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概括

招标编号:ABC-HNLY-2021019

项目概况:偃师支行李村分理处网点迁址到洛阳市伊滨区兰台嘉苑45号楼一楼作为网点新址,网点按骨干网点建设标准进行装修改造,拟装修面积260平方米。

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包含的所有内容。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质量要求:必须符合现行建筑、装饰、消防等有关工程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优良标准,按照国家现行有效的施工验收规范进行验收。

 

三、公告时间

2021/10/18-2021/10/23

 

四、招标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基本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截至投标截止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投标人或其所投产品/服务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名录》。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代表人未被列入《中国农业银行集中采购禁入人员名单》。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采购人高管人员及使用需求部门、采购部门关键岗位人员无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6、投标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7、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资质要求:

1、投标人同时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消防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项目经理应具备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资格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投标人项目经理须是本单位的在职人员(提供企业与拟派项目经理签订的劳动合同及2021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社保缴存证明),且目前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并出具承诺书。

2.领取招标文件时间

2.1请于2021年10月19日~2021年10月23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在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15号广汇国贸12楼1202室)领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2.2报名时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2.投标人资格条件所包含的全部证明资料。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和授权委托书及相关证件到场报名。以上资料需提供原件审核,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A4纸,逐页加盖公章),按顺序装订完整,如有资料不全或不符合上述条件要求的,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2021年11月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与通济街交叉口五洲大厦14楼1403室。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0379-61162098 地址: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路5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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