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考生及家长:
一、学院各专业及选考科目要求
(一)招生专业类别
1、消防工程专业
代码083102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掌握火灾科学理论、消防工程技术、消防安全管理等专业知识,具有消防科学研究、工程应用和监督管理能力,具备良好的系统思维、工程素质和法治素养,能够从事消防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核与验收、消防宣传教育、消防技术咨询与评估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2、火灾勘查专业
代码083107TK,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掌握火灾科学、火灾调查、火灾物证鉴定、火灾调查法律法规等专业知识,具有火灾现场勘验与询问、火灾损失统计与分析、火灾痕迹物证辨识与鉴定、火灾原因分析与认定能力,能够从事火灾调查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专业技术人才。
3、思想政治教育专业
代码030503,学制四年,授予法学学士学位。
培养掌握哲学、法学、管理学和教育学等多学科基本知识,能够从事宣传、组织、管理、思想政治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人才。
4、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
代码082008T,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掌握飞行器(无人机)控制、信息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专业表达能力,具备国际视野和创新意识,适应持续的职业发展,能够从事飞行器(无人机)系统应用与技术研究、工程设计与运营管理维护等工作的复合应用型人才。
5、通信工程专业
代码080703,学制四年,授予工学学士学位。
培养从事通信工程和信息网络系统实施应用、应用研究、工程设计、技术支持、运营管理与维护等工作的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
(二)选考科目要求
专业选考科目具体要求如下:
1、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必选政治。
2、消防工程专业、火灾勘查专业、飞行器控制与信息工程专业、通信工程专业:物理和化学均须选考方可报考。
二、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市招收的青年学生,须参加北京市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且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政治立场坚定;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和良好的品行;年龄不超过22周岁(截至2024年8月31日);参加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的政治审查、体格检查、面试、心理测试,结论均为合格;高考成绩须达到北京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
三、招生考核
招生考核工作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统一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包括政治审查、体格检查、心理测试和面试。其中,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测试在高考成绩公布后组织实施,根据招生的专业、数量和考生的选考科目,按照5倍的比例确定参加考核测试的人员名单。考核测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要求,将于6月25日下午,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如达到北京市特殊类型招生控制分数线的意向考生数量,不足招生专业计划数的3倍,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办公室将于6月25日16时前,在北京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和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再次发布征集报考意向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一)政治考核
意向报考的考生,须按要求填写《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政治审查有关信息统计表》《意向考生信息登记表》(附件1、3、4),其中:
1、附件1基本情况部分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并签字确认;村(居)委会或学校考核意见一栏,由考生本人送达村(居)委会或学校填写考核意见并加盖行政印章。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公安派出所政治考核意见一栏,由考生本人送达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填写考核意见并盖章。
2、附件3、附件4由考生如实填写后,务必于6月10日17时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zxybjzs@189.cn)。
另,6月17日17时前,考生将填写完整的《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收青年学生政治考核表》、高考准考证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复印件邮寄到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收件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小街1号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收件人:郭老师;资料送达确认电话010-82215789。
政治审查标准按照《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版)执行。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依据考生所在中学在校表现鉴定,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其本人、家庭情况和社会关系的考核意见,对考生做出政治考核结论。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是不合格的,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及时将结果通报考生本人。本人对政治考核结论有异议的,须在接到通报后的3日内向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书面提出复核申请,复核结论为最终结论。
(二)体格检查
6月26日,考生本人须携带高考准考证、身份证等材料,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体格检查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组织实施,体格检查标准参照《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2017版)执行,要求为“其他专业合格”。体格检查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
体格检查现场设立监督复议组,成员由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承检医疗机构的负责人组成。考生对体格检查结论有疑问的,可现场提出复检申请,由监督复议组安排现场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准。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者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测结果的项目不予复检,考生的初检结论为最终结论。
(三)面试和心理测试
6月27日,考生携带高考准考证和身份证,参加面试和心理测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面试和心理测试参照《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消防员招录办法》有关规定执行。面试主要考察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形象气质、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等方面的基本素质。面试采取目测、口令调整和语言交流等方法进行。目测,主要通过观察对考生的形象气质、行为举止进行评定;口令调整,考生按照面试工作人员下达的口令做动作,主要测评考生的身体协调能力和反应能力;语言交流,通过针对性的提问与考生进行交流,了解考生的报考动机和逻辑思维、语言表达能力。面试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心理测试采用消防员招录使用的心理测查系统进行,由系统自动评判合格或不合格。
面试和心理测试后,现场向考生公布结果。
(四)公布合格人员名单
6月29日下午,在北京市消防救援总队官方网站公布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名单。
如遇特殊情况,招生考核测试工作安排确需调整的,将另行通知。
四、录取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采用远程网上录取方式,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普通类A段录取。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从政治考核、体格检查、面试和心理测试均合格的考生中,依据考生志愿和分数,区分男、女生进行投档。
考生须满足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相关专业当年对选考科目的要求,专业录取时参考同排位考生的高中综合素质评价;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单科成绩,思想政治教育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语文、数学、外语,其他专业比较科目顺序为数学、语文、外语。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办公室根据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专业调剂只能本组内调剂。烈士、英雄模范、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和在职消防救援人员子女的高考优待政策,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的有关规定执行。
录取过程中,当第一志愿上线考生数量不足时,北京教育考试院高等学校招生办公室从非第一志愿符合录取条件的考生中,按照计划缺额数量的100%投档。数量仍然不足时,将通过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公开征集报考志愿,报名对象为已参加中国消防救援学院招生考核且各个考核项目均为合格的考生,按照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和计划缺额数量的100%投档。考生录取通知书由中国消防救援学院直接寄发给考生。
五、复核复检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新生入学一个月内,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并完成新生的档案审核、政治复核和体格复检。复核复检合格的,注册学籍;不合格的,取消入学资格。
六、学员待遇和就业
考生入学后,经复核复检合格者取得学籍,办理加入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手续,按有关规定享受学员相关待遇。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对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毕业要求的学员,颁发普通本科毕业证书;对符合学位授予有关规定的学员,颁发普通高等教育学士学位证书。
学员毕业时采取多种方式就业。毕业当年,符合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干部招录资格条件的,可参加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考录公务员统一考试,根据干部招录计划按照属地原则和培养方向报考生源地省份相应总队招录职位,通过规定考录程序择优选拔录用为干部;未能录用为干部的,可按培养方向到生源省份相应总队当消防员;不愿到队伍当消防员的,按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自主就业。
七、纪律与监督
招生工作坚持信息、过程、结果公开,接受各个方面监督。6月10日至7月21日,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设立举报电话,受理举报投诉事项,并按规定要求调查处理有关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10-82215107(此电话不接受招生咨询)。
八、相关提示
中国消防救援学院在北京市招收青年学生的相关事宜,考生及家长可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向北京市消防员招录工作办公室电话咨询,联系电话:010-82215789。